土壤区划是对土壤群体进行地理上的划分,它是农业区划的基础,也是综合自然区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基本目的是为农、林、牧生产的发展及其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土壤资源的利用、管理与保护,建立土壤生态系统,以及发挥土壤的生产潜力,提出可行的途径。土壤区划的原则应包括:
在全面总结已有土壤调查研究结果和摸清土壤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区划,并要客观反映土壤发生、发展规律及其与农,林,收生产的相互关系,为农业现代化与农、林、牧生产及其合理布局服务。
以土壤生物气候特点作为全国土壤区划的理论基础,要正确反映土壤地理分布的纬度地带性、垂直地带性和经度地带性,并指出土壤的利用方向、生产潜力与问题。
根据区间的差异性与区内的共同性以及地貌、地质、动植物、水热资源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采取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林则林的办法,并使区间界线与土壤或土壤组合的自然界线尽可能一致。
后,土壤区划要体现科学性与生产性,即要有充分的科学根据,要密切联系生产、面向生产,有利于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技术支持:仪表网 管理登陆 sitemap.xml